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创新基层治理的时代背景下,传统村落作为中华文明的“活态细胞”与“文化容器”,其存续与发展已超越单纯的文化遗产保护范畴,日益成为观察中国基层政治生态、检验治理现代化成效的关键视窗。最近读了《乡村振兴战略中传统村落文化的活化发展研究》(任映红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5年版),作者凭借扎实的田野根基、深沉的文化自觉与鲜明的问题导向,系统回应了“如何让传统村落既留得住乡愁,又跟得上时代”这一现实紧迫课题,展现出弥足珍贵的理论自觉与实践关怀。
作者与其团队扎根乡土,深入村社肌理,通过长期的走访、观察与对话,不仅采集了大量一手数据,更真切聆听了农民的心声,细致剖析了基层治理的微观运作。书中生动描绘了村民在传统节庆、家风传承、非遗技艺延续中的主动角色与实践智慧,真正践行了“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研究宗旨。无论是广东农村通过农民合作社实现文化传承与集体经济增长的双赢探索,还是浙江乡村由村民自主修订、融入了传统伦理与现代共识的村规民约,这些鲜活的案例无不表明:真正具有韧性与可持续性的乡村发展,必须建立在尊重地方性知识、保障村民话语权、充分激活内生动力的基础之上。由此,也生动诠释了书中的一个核心观点:文化不应是橱窗里仅供展示的“静态标本”,而应是深深植根于乡土、流淌在日常中的“生活方式”;唯有回归生活、融入日常,文化才能自由呼吸、生生不息,实现真正的“活化”。
该书指出,传统村落的大规模消失与空心化,不仅是文化资源的损失,更可能导致集体记忆的断裂与历史认同的弱化,从根基上侵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因此,推动村落文化的活化发展,实质是守护国家文化安全与认同根基的“毛细血管工程”,其深远意义在于让农民在文化归属中增强认同,在家园建设中体认国家。
在研究乡村治理时,我们常常会思考两个问题:在现代化、城镇化浪潮的冲击下,我们应当如何重构真正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治理秩序?如何实现国家战略意志与地方内生动力、自主性发展的有机统一?该书尤为突出的政治学洞见,正在于其对乡村“治理主体性”的重申与剖析。
在“文化活化”与“基层治理”这两条交织的实践脉络中,谁才是真正的行动主体?是身处其中的村民、村社基层组织、地方政府,还是外部介入力量?作者认为,当前部分地区的村落保护与发展实践,正陷入一种“去主体化”的困境,村民作为产权所有者、文化传承者和生活实践者的政治与社会主体能动性,往往在复杂的博弈中被边缘化或遮蔽。由此,许多项目虽有“参与式发展”“在地化”之名,却难逃“技术治理”的窠臼——村落被简单编码为可展示、可消费的文化景观符号,古建筑修缮一新却缺乏生活气息,非遗表演沦为游客打卡的背景板,虽有形式之美,却无生命之实。
如何避免这类“悬浮式治理”?关键在于制度化的赋权与增能。书中对此提出了相应路径:通过强化村党组织的引领协调作用、完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积极培育新乡贤等多元参与平台,将文化活化的过程深度嵌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之中,从而切实推动基层治理从“替民做主”向“由民做主”深刻转型。这正是基层主体性在新时代的觉醒与回归。归根结底,乡村振兴绝非外部力量对乡村的单向度输入与改造,而应是一个在国家战略引导下,社会各方协同、最终由村民主导的内生性共创过程。
(作者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治学学会名誉会长)
原标题:《乡村振兴如何避免“悬浮式治理”?关键在于制度化的赋权与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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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桑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