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0天,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连收两张百万罚单,先是南京分行及其下辖支行被罚款555万元,接着又是总行被罚款达到485万元,13名员工被追责,两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7月22日发布的浙银罚决字〔2025〕37-4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485万元。
同时,该行互联网金融部朱某峰、小微零售部陈某红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75万元、1万元,法律合规部王某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2.75万元、国际业务部卢某华对两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75万元。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被处罚详情。
湘财Plus注意到,这是稠州商业银行近日收到的第二张百万罚单。此前7月14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及其三家支行合计罚款555万元,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未落实授信条件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运营管理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核保核签不审慎、印章核验不审慎。
具体来说,南京分行罚款235万元,溧水支行罚款250万元,江宁竹山路小微支行罚款40万元,莫愁湖支行罚款3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员赵敏、许哲华、陈贻训、沈菲、朱凌云、徐朝波、华根富被警告并罚款共计51万元,曹颖俊、陈军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7年。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及下辖支行被处罚详情。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罚款485万元,也是公开信息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总行七年多以来收到的最大罚单。
2019年1月,该行因未准确计量风险、计提资本与拨备;同业资金投向违规;理财产品管理不合规;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规避监管要求;同业资金违规转存协议存款,被原金华银保监分局罚款610万元。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初创于1987年,起源于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义乌,前身为义乌市稠州城市信用合作社,2006年由城市信用社改建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后,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布局长三角,目前下设15家分行(管理部),发起设立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7家村镇银行,机构遍布全国9省(直辖市)。
截至2025年末,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资产总额3952.2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8.14亿元、净利润15.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54%、2.05%。监管指标上,该行不良贷款余额28.8亿元,不良率1.17%,较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1.01%,较年初提升7.09个百分点。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现任董事长、行长分别是金子军、陈希林,具体简历来看:
金子军1971年10月生,浙江义乌人,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义乌市稠州城市信用合作社客户经理、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稠州城市信用社董事长,现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希林1967 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义乌市稠州城市信用合作社办公室主任、网点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稠州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董事、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现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统筹/新湘财 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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