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休斯肯遇刺案
1861年 & 1862年:东禅寺事件(冲击英国驻日公使馆,甚至发生白刃战)
1862年:生麦事件
1868年:神户事件
1868年:堺事件
1868年:帕克斯公使遇刺案
1891年:大津事件(刺杀俄国皇太子)
1895年:乙未事变(日本公使三浦梧楼亲自策划暗杀朝鲜明成皇后并焚尸)
1895年:李鸿章遇刺案
1905年:日比谷纵火事件
1921年:原敬首相遇刺案
1928年:济南惨案(山东特派交涉员蔡公时被虐杀)
1930年:滨口雄幸首相遇刺案(因签署《伦敦海军条约》遇刺)
1932年:阴谋炸死李顿调查团(来东北调查“九一八事变”真相)
1932年:五一五事件中的“卓别林暗杀计划”
1937年:纳奇布尔-休格森事件(日本海航扫射英国驻华大使座驾)
1937年:帕奈号事件(日本海航轰炸撤离美国驻华使馆人员的帕奈号炮舰)
1938年:埃里森事件
1939年:天津租界封锁事件
1942年:杀害驻菲律宾总领事杨光泩等八名外交官
1945年:杀害驻北婆罗洲领事卓还来
1964年:赖肖尔刺杀事件
1969年:迈耶大使遇刺案
1974年:海牙法国大使馆遇袭事件
1975年:吉隆坡AIA大厦人质事件
2026年:村田晃大刺杀未遂
日本从未真正从骨子里接受过《维也纳外交公约》所代表的文明秩序。 它的外交历史就是一场不断的“独走”和“刺杀”秀。1891年大津事件后,明治天皇还知道坐火车去给尼古拉二世道歉;而2026年的高市早苗,还在电视上谈论“遗憾”和“强硬”。
从关东军在东北的“独走”引发九一八事变,到1937年扫射英国大使座驾,这些行为在发生之初往往是中下层军官或现场指挥官的私自行动。日本高层(政府与统帅部)面对“独走”时,极少进行严厉追责,反而往往因为“既成事实”和“爱国热诚”而选择默认甚至追认。这种纵容,让《维也纳外交公约》所赖以生存的中央政府威信在激进派面前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