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入职未满1年怀孕请假被拒起诉公司获赔10万,网友称“前人砍树后人暴晒”,你咋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真实例子,一新入职财务部女同事,工资还挺高的,工作一个多月通知人事部怀孕了,公司是守法的,不会终止她的劳动合同,但工作安排就很惨,你一个新人,如果交接工作给她,很快她就放产假生小孩,怎么交接?交接再交接?小孩出生后一年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怎么搞?最后公司只能请一个临时工加其他员工分担部分工作。。。最重要是这员工被认定为欠缺“诚信”,不可能继续用她,到期就请便。

我非常认同女同事生小孩的权利,但是否应该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公司也认同你的工作能力时才去考虑生孩子比较“有良心”?上述例子的女员工,很难让人相信她不是故意,应聘是为了找一家倒霉的公司来“使用”生小孩的国家福利。。。

小公司哪有这么多资源去配合?“合理”的应对就是未生小孩的女应征者,绝不考虑!就算是比较大的公司,有经验的人事部或部门经理,都会注意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