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九部委推出了《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大背景下促进零售业提质增效的一个重大举措,为十五五期间中国流通零售业的创新发展规划了明确的方针、政策和具体的措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意见》全面总结了近年来零售业环境变化面临的挑战,规划了未来五年零售在城乡均衡发展的布局,分析了旧有粗放式经营模式在抑制消费上存在的问题,总结了近年全国的门店调改的经验,正视线上线下零售所面临的公平竞争等矛盾,回应了企业在监管、设施改造、跨地域发展面临的问题,在零售的效率与公平方面提出了有指导意义的具体措施。《意见》共20条,聚焦了零售业创新发展的主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01零售创新发展的目标

《意见》在明确提出了在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在零售功能上第一次为线上和线下零售做出了界定,提出了线下零售成为购物休闲,沉浸体验,娱乐社交的承载之地,线上零售成为商品丰富、品质优良、规范经营的购物之所。

02未来五年零售业空间发展规划

《意见》规划了零售业在城市中心区、社区和县域的发展布局。提出城市中心区步行街要科学布局、优化业态、突出特色;“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拡围升级,补齐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等民生业态,为一老一小人群提高便捷、有品质的生活服务;县域商业的主要目标是提质增效,激发消费活力,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提升。

03通过零售创新激发新需求

从零售发展历史看,商品创新和业态创新是破局消费低迷最重要的方式和路径。在《意见》中把提升商品品质,严选供应商、开发自有品牌放在最突出的位置,把商品质量管控前置,加强供应链上游的甄选和管理,同时强调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创造一个让消费者安心、放心消费的环境。

在服务创新方面,鼓励商家提供商品订制、送货到家等服务,提升适老化、母婴室等设施的改造提升,依法推进无理由退货等服务承诺,与时俱进地提升服务标准。

在业态创新方面,首先要实施零售场景的创新改造,加快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传统百货店、大型超市和城市商业街的设备更新、数智化改造,以及人流环境的人性化改造,方便居民购物。

推动业态融合,鼓励零售与餐饮、文化、娱乐、体育、旅游等融合发展,打造“零售+”新生态。鼓励商超企业改变收通道费等传统经营方式,发展深度联营、自采自营、批零兼营、制造型零售,创新全渠道零售、完善即时零售,创新“线上引流+线下成交”等模式。

《意见》特别提出鼓励中小零售经营主体通过联盟合作、自愿连锁组织等方式合作,通过联合研发、联合采购等报团取暖,共同发展。支持大型零售经营主体通过多种方式“走出去”,参与零售的国际化。

04建立和完善零售创新的支撑体系

《意见》强调了提升数智化能力,优化供应链,强化人力支撑三个方面对零售创新的支撑作用。在提升数智化能力方面,《意见》特别强调了推广“人工智能+”的重要性,提出拓展智能导购、低空配送、无人售货等场景,提升零售的智能化与效率。

在优化供应链方面,特别提出鼓励零售企业完善供应链体系,推广全球统一编码标识系统(GS1)商品条码、二维码及标准托盘(周转箱),推动“一码到底”一托(箱)到底”推动中国物流配送体系的标准化和节能减排。

在强化人力支撑方面,针对零售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特点,特别强调了企业要不断改善员工福利,鼓励吸纳困难群体就业,加强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要完善零售人才培养体系,支持零售经营主体与院校、商协会合作,培养复合型、技能型人才。

05营造有利于零售创新的环境

《意见》从促进公平竞争,加强价格治理,推进监管统一三个方面提出了建立一个有利于零售行业公平竞争,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意见》回应了行业高度关注的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问题,要强化对平台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出了平台经营者要依法向监管部门开放算法必要数据,促进算法推荐、流量分配公平透明。

针对目前行业价格内卷问题,《意见》提出要重点整治虚假宣传、虚假促销、虚假打折和不公平定价行为。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承担补贴、参与促销活动,向商户转嫁促销成本,以及“0元购”等行为。

《意见》对行业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强调要统一线上线下促销等行政检查和处罚标准,要求平台经营者对入驻商户严格履行资质审核等法定义务,推动线上线下零售经营主体税负公平。

06强化零售创新的保障政策

《意见》从加强用地保障,减轻企业负担,提供融资支持,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法制市场等五个方面提出了零售创新的保障政策。

在用地保障方面,《意见》提出了在合规、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商业设施改造项目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强调了零售平急两用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鼓励国有企业按市场化方式盘活商业设施,延长租赁期限。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意见》明确回应了零售企业跨区域投资所关注的问题,强调了禁止对连锁零售企业跨区域经营设置注册独立法人、最低投资规模等设定准入壁垒,支持企业跨区域规模化发展。

在提供融资支持方面,明确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出台适合零售业特点的行业授信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零售经营主体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社区商业、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明确提出要充分考虑老旧商业设施改扩建的历史现状,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灵活处理老设施与新标准适配、兼容问题。

在完善法治市场方面,强调了要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纠治零售领域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针对企业高度关注的恶意索赔问题,提出了要依法严厉打击骗取赔偿、敲诈勒索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依规整治零售领域网络虚假信息问题。

总之,《意见》出台的零售创新20条意见,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零售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大力宣讲,组织学习,推进贯彻落实,共同促进中国零售业的创新发展,助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

(作者:陈立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教授)